問題詳情

18 下列何者為負擔行為?
(A)債務承擔
(B)債務免除
(C)債權讓與
(D)不良債權之拍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5946
統計:A(117),B(2),C(18),D(20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負擔行為,指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其內容的法律行為,亦稱為債務行為或債權行為。

【用戶】きつ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負擔行為(債權行為、債務行為)負擔行為係指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其內容之法律行為。其主要特徵在於因負擔行為之作成,債務人負有給付之義務。例如:因買賣契約之作成,出賣人負有交付並移轉標的物所有權之義務(第348條)

【用戶】行百里者半九十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D)不良債權之拍賣 ---例如欠一屁股錢不還款,銀行將債權轉賣給討債公司(俗稱資產管理××公司)正常的資產管理公司是透過法律途徑,如:透過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假扣押、支付命令等不正常的資產管理公司就是暴力討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