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刑事鑑識手冊」規定,命案現場槍枝或子彈證物之處理,請選出下列正確者:
(A)槍枝宜視個案情況及重要性,先行採取指紋、射擊殘跡或生物跡證,以供鑑定
(B)子彈、彈頭(殼)採取前之拍攝,含比例尺及不含比例尺,均應為之
(C)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彈頭
(D)彈頭及彈殼宜分別包裝,例如彈頭兩顆宜置放於一個證物袋;而彈殼兩個則置放於另一個證物袋
(E)有供比對用之同廠牌子彈者,應準備兩顆送鑑,一顆進行比對;另一顆備份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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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大釋義 第 37 題:【考生號碼: 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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