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警大釋義第 19 題:【考生號碼: 30098 提】1.釋義:依照最高法院107 年度台上字第4198 號見解:「……又正犯、從犯之區別,係以其主觀之犯意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必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又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幫助犯。……」。故本題原公布答案(D)正確。2.決議:故本題原公布答案( D )無誤
【Chih-sheng】評論
「區別正犯及從犯之標準如左:(一)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為正犯。 (二)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為正犯。 (三)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其所參與之行為,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者,為從犯。
【gavin821230】評論
主觀犯意(幫助他人犯罪)+客觀犯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才是從犯,其餘組合都是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