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關於《刑法》第 21 章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B)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C)以賭博為常業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D)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洪丞哲】評論

刑法266條 賭博罪 I在公共場所或公眾...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第 266 條在公共場...

Chih-sheng】評論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