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關於《刑法》第 21 章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B)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C)以賭博為常業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D)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洪丞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266條 賭博罪 I在公共場所或公眾...
【用戶】Chih-she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
【用戶】洪丞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266條 賭博罪 I在公共場所或公眾...
【用戶】Chih-she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