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大學校長之產生,依大學法規定,應由各校組成遴選委員會,遴選多少人報請教育部擇聘之?
(A)一~二人
(B)一~三人
(C)二~三人
(D)二~四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9746
統計:A(137),B(544),C(681),D(26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修正法條、校長任期辦法

用户評論

Doris Hsu】評論

第 10 條  新設立之大學校長,國立者,由教育部組織遴選小組直接選聘;其餘公立者,由該主管政府遴選二人至三人層報教育部組織遴選小組擇聘之。私立者,由董事會遴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前項遴選小組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朋彌潔】評論

就是要兩人以上可以選就對了!不會霸權百分百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