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下列何者非由國稅局訂定,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授權立法?
(A)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之支給標準
(B)同業利潤標準
(C)薪資通常水準
(D)執行業務者之收費及費用標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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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C薪資通常水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四款所定A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之支給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D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照同業一般收費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前項收費及費用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用戶】菜菜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選項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1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照同業一般收費及費用標準 (D)核定其所得額。2前項收費及費用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14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四款所定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之支給標準 (A),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37條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薪資通常水準 (C),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73條本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三條所定同業利潤標準 (B),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訂定,報請財政部備查。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C薪資通常水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四款所定A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之支給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D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照同業一般收費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前項收費及費用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用戶】菜菜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選項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1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照同業一般收費及費用標準 (D)核定其所得額。2前項收費及費用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徵詢各該業同業公會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14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四款所定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之支給標準 (A),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37條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薪資通常水準 (C),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73條本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三條所定同業利潤標準 (B),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訂定,報請財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