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多少金額為限?
(A)十二萬元
(B)十六萬元
(C)十八萬元
(D)二十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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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ppy501】評論

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多少金額為限?(C) 十八萬元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5)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費等收入,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nat.gov.twhttps://www.etax.nat.gov.tw › national › which-income

小羽】評論

所得稅  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