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哪些情形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A)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B)逾規定期限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
(C)短報或漏報銷售額
(D)虛報進項稅額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困難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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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菜菜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選項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 第1項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A)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B)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C)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五、虛報進項稅額。(D)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七、其他有漏稅事實。

【用戶】菜菜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選項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 第1項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A)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B)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C)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五、虛報進項稅額。(D)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七、其他有漏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