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 L】評論
權利失效(德語:Verwirkung),又有譯為「失權」,屬於德國及受其影響的其他法律體系中民法上的概念之一。 ... 在權利人長期不行使其權利並且導致義務人有正當理由信賴權利人已不會再行使其權利,其後卻又突然主張其權利時,將會有權利人前後行為矛盾之現象,此種現象被認為是違反誠信原則,進而不再允許權利人主張該權利。參考來源: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AC%8A%E5%88%A9%E5%A4%B1%E6%95%88
【abreat005】評論
誠信原則包括三個主要內涵,一是權利濫用禁止原則;其二是禁反言;其三則是權利失效。所謂權利濫用禁止原則:係指權利人權利之行使,應就權利人因權利行使所能取得之利益,與他人及國家社會因其權利行使所受之損失,比較衡量以定之。禁反言:係指法律禁止權利人行使權利時,前後行為矛盾。權利失效原則:在權利人長期不行使其權利並且導致義務人有正當理由信賴權利人已不會再行使其權利,其後卻又突然主張其權利時,將會有權利人前後行為矛盾之現象,此種現象被認為是違反誠信原則,進而不再允許權利人主張該權利。禁反言就包含權利失效,講權利失效就直接貼94年判字1419號判決,內容都國字但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