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向乙銀行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甲喪妻後,於其獨子丙結婚時贈與現金 200 萬元。半年後,甲因故去世。甲死亡時,留有現金 6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得拋棄繼承,避免 200 萬元視為其所得遺產
(B)乙得於除斥期間內,以訴撤銷甲對丙之贈與行為
(C)乙得主張丙之所得遺產為 800 萬元
(D)丙得抗辯超出 600 萬元部分,拒絕以自己財產清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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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水超人】評論

甲向乙銀行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甲喪妻後,於其獨子丙結婚時贈與現金 200 萬元。半年後, 甲因故去世。甲死亡時,留有現金 6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丙得拋棄繼承,避免 200 萬元視為其所得遺產(B) 乙得於除斥期間內,以訴撤銷甲對丙之贈與行為(C) 乙得主張丙之所得遺產為 800 萬元(D) 丙得抗辯超出 600 萬元部分,拒絕以自己財產清償(可參考下面考古題的A)=====================================真實遺產:600W+200W(結婚贈與屬民法1173的特種贈與,要加回遺產中)=800W所以D要改為丙得抗辯超出 800 萬元部分,拒絕以自己財產清償================================37 甲因其子乙結婚,贈與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翌...

萬晉宏】評論

(D) 丙得抗辯超出 800 萬元部分(須經繼承2年後才會是600萬元),拒絕以自己財產清償

免費享解】評論

法感:死後2年內之無償贈與或特種贈與(婚姻、分居、創業),債權人(銀行)為防詐害,可以於向法院聲請撤銷生前贈與。本題,實際上銀行原握有債權為1000萬(能主張的部分為600萬+200萬),不能排除債務人有可能死前故意向銀行申請大量借款,然後無償贈與給其他人之詐害可能。第 1148-1 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