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非設立財團法人之應登記事項?
(A)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B)社員姓名
(C)財產之總額
(D)董事之姓名及住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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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 第 61 條財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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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61 財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左:一、目的。二、名稱。三、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四、財產之總額。五、受許可之年、月、日。六、董事之姓名及住所。設有監察人者,其姓名及住所。七、定有代表法人之董事者,其姓名。八、定有存立時期者,其時期。財團之登記,由董事向其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行之。並應附具捐助章程或遺囑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