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司法院釋字第 533 號解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所成立之法律關係為何?
(A)公法上債之關係
(B)行政契約法律關係
(C)民法上委任關係
(D)民法上雙務契約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0208
統計:A(117),B(5768),C(336),D(332),E(0)

用户評論

林小朱】評論

釋字第533號解釋: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之訴訟權應予保障,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以求救濟。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其組織法規係國家機關,為執行其法定之職權,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有關事項,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約定由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被保險人醫療保健服務,以達促進國民健康、增進公共利益之行政目的,故此項合約具有行政契約之性質。

唐唐】評論

14.依司法院釋字第533號解釋,中央健康保險局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保險特約後,各醫事服務機構嗣後對爭議案件之審議不服時,應遵何途徑爭訟之?(A)民事訴訟程序(B)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C)國家賠償程序(D)聲請上級主管機關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