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朱】評論
釋字第533號解釋: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之訴訟權應予保障,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以求救濟。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其組織法規係國家機關,為執行其法定之職權,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有關事項,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約定由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被保險人醫療保健服務,以達促進國民健康、增進公共利益之行政目的,故此項合約具有行政契約之性質。
【唐唐】評論
14.依司法院釋字第533號解釋,中央健康保險局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保險特約後,各醫事服務機構嗣後對爭議案件之審議不服時,應遵何途徑爭訟之?(A)民事訴訟程序(B)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C)國家賠償程序(D)聲請上級主管機關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