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何種情形,機關不宜以統包辦理招標?
(A)建築工程之設計與施工
(B)軌道橋梁之設計與施工
(C)污水處理廠之施工與安裝
(D)公立醫院之遺體運送與喪葬禮儀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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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林欣雅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24 條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24條1 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
【用戶】jeanlucpicard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故依本條之規定(A) 建築工程之設計與施工
【用戶】林欣雅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24 條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24條1 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
【用戶】jeanlucpicard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故依本條之規定(A) 建築工程之設計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