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有關公務人員懲戒處分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懲戒所依據之法律為公務員懲戒法
(B)懲戒分為撤職、休職、降職、減俸、記過以及申誡六種
(C)懲戒權由司法院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之
(D)懲戒有功過相抵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非常困難0.12
統計:A(13),B(97),C(57),D(7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之懲戒、懲戒與懲處之比較、政務官適用之懲戒處分

用户評論

江若語】評論

修改答案: B、D或修改題目:(B)懲戒分為撤職、休職、降職、減俸、記過以及申誡六種 法條已變更,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懲戒處分之種類) → 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D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2條 (辦理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之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 。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一)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

陳貞妤】評論

根據新修正之公務員懲戒法規定 已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為懲戒法庭 所以(C)選項也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