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何者,非警察勤務督導之目的?
(A)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
(B)偵查與防制犯罪
(C)指導工作方法
(D)考核勤務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6923
統計:A(23),B(513),C(11),D(38),E(0)

用户評論

何恩誠】評論

受督導的前一天都在趕資料,哪來的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根本就是降低士氣吧!!!!!!!!!!!!!!!!!!!!!!!!

楊富凱】評論

警察勤務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痞子】評論

這不是考試考題我一定選A!!!

蔥仔!!】評論

我每次都選A, 我下意思就覺得,實務上A選項就是在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