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i】評論
第67條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於給與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不予退還。 代收貨價郵件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並退還其代收貨價費。
【Kai Ming Tsai】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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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感恩】評論
白話文的意思是,郵局已經給您補償費了,您當初寄件的保價、報值費就不給您退,總不能郵局要給您補償又要退保價、報值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