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深夜,甲持刀喝令乙女交出錢財,否則將對之不利,乙女驚嚇癱軟在地無法動彈,只能將身上財物全數交出。關於甲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成立搶奪罪
(B)成立強盜取財罪
(C)成立加重詐欺罪
(D)成立加重恐嚇取財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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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陳胖胖】評論

竊盜:不知搶奪:來不及防備強盜:不能抗拒搶.....看完整詳解

起床塔冊啦(111警特)】評論

(A)325 搶奪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B)328 強盜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C)339-4 加重詐...

林雞】評論

為何持刀屬兇器但答案並未論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