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關於幫助犯之敘述,下列何者與我國刑法的規定不符?
(A)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受幫助之他人雖不知幫助之情,仍得成立幫助犯
(B)受幫助之正犯著手實行後,幫助犯始得加以處罰
(C)幫助犯按正犯之刑處罰之
(D)心理幫助行為(例如以言詞對正犯於著手實行時加以助勢、鼓舞)亦得成立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4),B(5),C(16),D(7),E(0)

用户評論

李珮綺】評論

刑法 第 30 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小銀】評論

幫助犯的處罰,可以用正犯的刑罰來判,也可以判比正犯輕一點的刑度。

南極熊】評論

前面託運的,像是毒品那種的,不知情託運人有罪,我想是因為這種跟公共危險或者公益類的,情節重大,不能因為不知者就不罰。或者就像樓上說的,大家都說我是幫陌生人的就能脫罪,這樣子太難界定。但我記得有一題是乙利用女傭不知情,下毒在食物裡讓女傭拿食物給甲,使甲毒發身亡,這時候的女傭我記得是無罪的。

Peter】評論

關於非法託運 毒品:多年前有一部電影拍攝過 片名==強迫入境二名美國高中女孩畢業旅行, 去泰國遊玩,  泰國有一名英俊男子向她們示好, 並邀請她們去香港遊玩. 女孩們以為遇見白馬王子. 高興不已.離開旅舘去機場時, 男子說我幫妳們拿行李, 並在機場交還她們, 道別說我有事情坐下班飛機 隨後香港見面.機場出境時郤檢查出她們行李中有海洛因,  因此入獄, 關於那名男子, 早已不知去向. 經過一名當地美國律師奔走, 才發現 那班飛機 乘客很多人都有帶毒品(集團), 有人檢舉兩名女孩有帶毒品(當然是那個英俊男子), 讓警察有功勞, 另外的帶毒品成員可以順利登機出境, 美國家人救援及律師努力 原本要判死刑,  經過泰王特赦, 泰王召見她們, 但是泰王說我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