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敎師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此規定出自於下列哪個法令?
(A)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B)國民教育法
(C)教師法
(D)師資培育法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991
統計:A(15),B(8),C(30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17 條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九、擔任導師。一○、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