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法定方式為繼承之拋棄,於何時發生效力?
(A)繼承人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時發生效力
(B)繼承人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表示時發生效力
(C)繼承人以書面通知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時發生效力
(D)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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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蟲不易】評論

依照民法第115條規定,原則上經承認之法律行為,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如民法第178條之無因管理溯及管理事務開始時、民法第1175條之繼承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與民法第1206條第二項之遺贈拋棄溯及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yc】評論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拋棄繼承:溯及「繼承開始時」生效(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遺贈之拋棄:溯及「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遺囑(法律行為之單獨行為):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遺贈(法律行為之單獨行為):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須以一定方式為之)~無償行為贈與(法律行為之契約行為):「成立時」生效(無一定方式)~無償行為

林米粒】評論

1175 條繼承之拋棄,.....觀看★★★★,...

cyc】評論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