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親子是血緣關係,在法律觀點,是沒有脫離父子關係這種東西,並無法律上的意義。
【ニ ン】評論
自然血親是不得以法律行為拋棄的,例如登報脫離親子關係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吳小豪】評論
自始無效: 即指法律行為由行為作成之始即自始不生效力,溯及行為之初即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