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有關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B)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 2 學年
(C)聘任期間,未達 1 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之
(D)教學支援人員不得轉任或兼任其他課程之教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1465
統計:A(42),B(480),C(187),D(76),E(0)

用户評論

今年必上】評論

第 6 條n教學支援人員依其認證類科,以擔任國民中小學特定科目、領域教學為限n,不得轉任或兼任其他課程之教學。

Judy Chen】評論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A)第5條  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B)第5條  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C)第5條  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之。(D)第6條  教學支援人員依其認證類科,以擔任國民中小學特定科目、領域教學為限,不得轉任或兼任其他課程之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