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 Hsu】評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第117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二年內為之。 第117條即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規定。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權除斥期間-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起二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