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何者不在「學校應於五
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之規範之內?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B)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
(C)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D) 疑似知悉校園性侵害事件而未通報,致事件再度發生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938,B:100,C:1241,D:408,E:0

難度:困難

用户評論

Chieh.】評論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

】評論

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YU.W】評論

2024/5/18版本的法規:(含總整理!!!請大家打開來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3條校事會議應依下列各款規定決議調查事實之方法:一、    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且其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者,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成調查小組,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懲處:教師涉及大過、記過、申誡)二、涉及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款、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八條第一項情形者,由校事會議依本辦法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前項第一款規定之教師懲處事件時,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