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於處理下列哪個事項,不需另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 委員,至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為止: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之必要
(B) 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C)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D) 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 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501,B:1227,C:292,D:681,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蕭百】評論

教師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 ) ★ ...

YA!112以榜首之姿上岸】評論

教師法第9條第3項:高級中等以下...

】評論

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YU.W】評論

2024/5/18最新法規規定:(打開有整理唷~~)《教師法》※ 第9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一、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分發之公費生。二、依國民教育法或高級中等教育法回任教師之校長。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於處理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十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時,學校應另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至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