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y Hsu】評論
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genlan】評論
(A)更正就好了,直接判定無效的話太嚴重
【Josie H.】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01條: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
【黃文凱】評論
知,證,實,犯,序,違,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