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之迴避制度,係實踐行政程序法第 1 條之何種目的?
(A)民主程序
(B)公正程序
(C)公開程序
(D)行政效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2),C(0),D(0),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以下是個人淺見:公務員行政要保持中立,所以迴避制度是擔心公務員會有私心,影響公平判斷 。從此推斷這是屬於公平與公正的程序,因此選擇(B)(A)民主程序 --X 非人民可介入,所以與民主程序無關。(C)公開程序 --X本來就公開處理,和公務員迴避不迴避沒有關係(D)行政效能 --X沒有怠慢不處理,所以也和行政效能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