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一匹狼】評論
第11條:全國國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審議,報請行政院核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審議,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