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下列何者不屬行政罰法之原則?
(A)處罰法定原則
(B)從新從輕原則
(C)刑罰優先於行政罰原則
(D)行政罰優先於刑罰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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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罰法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裁處時之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