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乙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甲為四分之三,乙為四分之一。設甲依民法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擅將該地以較低租金出租給丙使用。請問:
【題組】⑴乙若不同意出租,有何救濟方法?(12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2018
統計:A(448),B(49),C(6),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子虛烏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