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ita Yeh】評論
就業服務法第43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第48條I前段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而就服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6條I)故(A)的答案應為:外國人未經雇主向行政院勞委會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Yan】評論
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嵐曦】評論
就業服務法:(A) 第43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B) 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C) 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D) 第42條: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評論
非法容留:處15萬到75萬;五年內再犯:3年120萬非法媒介:10萬到50萬;五年內再犯:1年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