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 Wun Jyun】評論
名 稱戶籍法 第 24 條 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
【ChuMi Je】評論
原本的身分是合法的 只是自此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