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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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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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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七 條本會由校長召集;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校長應自受請求後五日內召集;校長不召集時,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本會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教申會主席:委員互選之。教評會主席: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