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tin1047】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8 I:...
【nomi】評論
(B)校務會議法規名★:...
【皮諾丘】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第 8 條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之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由各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前項申評會之組成,應包括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申評會之學校代表,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前項教師組織代表,由該校教師會推薦,無教師會者,由該學校教育階段相當之他校教師會或直轄市、縣(市)教師會推薦。第一項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校校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