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依據非都市土地之變更編定原則,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之土地,可以變更編定為何種使用地?
(A)甲種建築用地
(B)乙種建築用地
(C)丙種建築用地
(D)丁種建築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24),B(304),C(38),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登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表四。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五、其他有關文件。下列申請案件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文件︰一、符合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之零星或狹小土地。二、依第四十條規定已檢附需地機關核發之拆除通知書。三、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四、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國土保安或生態保護用地。申請案件符合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者,...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表四。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五、其他有關文件。下列申請案件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文件︰一、符合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之零星或狹小土地。二、依第四十條規定已檢附需地機關核發之拆除通知書。三、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四、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國土保安或生態保護用地。申請案件符合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者,...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表四。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五、其他有關文件。下列申請案件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文件︰一、符合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之零星或狹小土地。二、依第四十條規定已檢附需地機關核發之拆除通知書。三、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四、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國土保安或生態保護用地。申請案件符合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者,...

【用戶】yingcheno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編定各種使用地時,應按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所示範圍,就土地能供使用之性質,參酌地方實際需要,依下列規定編定,且除海域用地外,並應繪入地籍圖;其已依法核定之各種公共設施用地,能確定其界線者,並應測定其界線後編定之: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二、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三、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四、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五、農牧用地: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六、林業用地: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七、養殖用地: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