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夢】評論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的標準,ADHD可分為:1.不專注表現為主(做事不專心、不易遵守指示、心不在焉、很迷糊、做事拖拖拉拉、懶散、逃避、經常粗心犯錯、丟三落四、環境凌亂、易分心、左耳進.右耳出、忘東忘西...等)2.過動/衝動表現為主(常顯得忙碌、活動量大、靜不下來、製造噪音、自行離開座位、話多、插嘴、搶答、沒耐心、易失控、干擾他人...等)3.混合表現:以上兩項均符合。 ADHD為最常見的兒童期精神科疾病之一,兒童患有ADHD 的比例在台灣約為7%左右。男女比率約為2比1,但在臨床上可能高達9比1。因為男孩較常有外顯的行為(如打架、破壞等),而被帶至兒童身心科門診求助;女性則較常出現注意力不足及憂鬱、焦慮的症狀。學齡前兒童較多過動/衝動表現為主,小學中年級的學生較常被診斷為混合表現,而不專注表現為主較常出現在中學之後。多達60%的兒童病患在成人之後還存留部分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