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規,下列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何者必須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甲、部分學科加速;乙、全部學科同時加速;丙、部分學科跳級;丁、全部學科跳級。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乙、丁
(D)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0833
統計:A(116),B(17),C(32),D(2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單學科,多學科,跨學科,超學科之比較、特教、特殊教育法

用户評論

Hana Lin】評論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琦琦】評論

跳級才需報鑑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