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ita Chu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外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如下: 一、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期間為一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 ,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 二、專題研究期間為六個月以內。必要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延長期 間最長為三個月。 經中央一級機關專案核定國外進修人員,其進修期限最長為四年,不受 前項第一款之限制。
【用戶】toshi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若沒有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其進修期間為下列何者?(A)六個月(B)一年(C)十八個月(D)二年 公職◆人事行政-99 年 - 99年 身心五等 人事行政大意#3901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0條 (選送國外進修之期間)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外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如下:一、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期間為一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二、專題研究期間為六個月以內。必要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延長期間最長為三個月。經中央一級機關專案核定國外進修人員,其進修期限最長為四年,不受前項第一款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