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有關票據遺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已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
(B)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十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C)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D)公示催告之聲請,不以已為止付之通知為前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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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丁子】評論

票據法第18條,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高涵謙】評論

第 19 條(C)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A)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其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第 18 條(B)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D) 未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李雅玲】評論

票據法 第18條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