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行政機關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如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處分機關原則上應如何辦理?
(A)委婉告知事由
(B)不得拒絕
(C)審酌有無必要
(D)提請上級機關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4174
統計:A(48),B(7275),C(499),D(136),E(0)

用户評論

蔡明儒】評論

第 95 條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 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