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當人民欲尋求暫時性權利保護時,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行政處分停止執行制度,而應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A)當事人不服主管機關下命沒入違禁品之行政處分
(B)當事人欲參加國家考試,其報名被拒絕
(C)主管機關核准 A 公司取得商標權,B 公司對此不服
(D)當事人認為某行政處分無效,提起行政處分無效確認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292
統計:A(10),B(67),C(11),D(11),E(0)
用户評論
【painting】評論
訴願法93條、行政訴訟法116條的停止執行, 係針對已作成的行政處分。故欲停止執行需先有存有一行政處分。行政訴訟法298條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為防止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所採取之必要措施。已所爭執的法律關係具有公法性質為已足,且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