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30106opz】評論
這題問的是國家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吧?即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國賠法第9條 I )
【堅持】評論
請問公務員甲故意對乙公司作違法命其解散處分,依據國賠法第2條,甲公務員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侵害人民,A縣政府賠償義務機關對甲公務員有求償權,為何不是選項(C)由經濟部與甲連帶負賠償責任?
【Damaris】評論
本題中縣政府之公務員甲故意對乙公司做成違法處分,侵害乙公司之權利,應由A縣政府負賠償責任,A縣政府嗣後再向甲公務員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