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軍事設施擴建時,部分軍事設施佔用到私人甲之土地,甲請求拆除該部分設施遭拒絕,其救濟管道為何?
(A)甲可以提起訴願,若未獲救濟,可提起撤銷拒絕處分之訴訟
(B)甲可以提起訴願,若未獲救濟,可提起課予拆除義務之訴訟
(C)甲可以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除去因違法佔用造成之事實結果
(D)甲可提起確認佔用行為違法之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3846
統計:A(8),B(33),C(42),D(7),E(0)

用户評論

trpvenlice】評論

A、B:非行政處分,不得提起訴願D:確認訴訟,乃撤銷訴訟等其他訴訟種類之補充制度,故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不得提起之。所以就選C吧

derek801204】評論

事實行為

我要當公務員】評論

一般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原因或契約發生財產之給付。或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給付。道路(非財產)被佔用,非行政處分,是事實行為,不能提起訴願。請求歸還(給付)道路(非財產),因此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8條:一般給付訴訟(結果除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