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 甲為保全其對乙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向該管法院聲請假扣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雖就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已為釋明,法院仍得命甲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B)為保障乙之聽審請求權,第一審法院於為假扣押之裁定前,應使乙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C)假扣押裁定應於確定後,始得實施假扣押執行程序
(D)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法院予以廢棄者,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即喪失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
統計:A(52),B(15),C(5),D(2),E(0)

用户評論

lost_callus】評論

(A) §526 Ⅲ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B) 避免債務人獲悉聲請事由有所準備,為達假扣押之目的,通常未通知債務人陳述或辯論(C) 假扣押裁定確定後,債權人應向法院提存後,始得實施假扣押執行程序 (D) §528 Ⅳ 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者,在駁回假扣押聲請裁定確定前,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不受影響。  立法理由: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法院廢棄後,即得撤銷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則倘嗣後經再抗告又廢棄抗告法院 之裁定,而為准許假扣押之裁定者,於債權人再聲請假扣押時,原經撤銷假扣押執行之財產,可能已為債務人所隱 匿或處分,而有不能再回復執行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