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陳先生在 101 年 4 月 1 日贈與長子 280 萬元現金,6 月 4 日贈與次女土地,其公告現值 300 萬元,市價 600 萬元,均依法申報贈與稅,則第二次贈與應繳贈與稅多少元?
(A)8 萬元
(B)30萬元
(C)36 萬元
(D)66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8984
統計:A(26),B(294),C(79),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及贈與稅繳納期限規定

用户評論

【用戶】Rita Jui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依遺贈稅法第25條:101 4/1贈與長子時贈與稅=(280萬-220萬)*10%=6萬101 6/4贈與次女時贈與稅=(280萬+300萬-220萬)*10%=36萬-6萬=30萬

【用戶】Susan Hsieh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此題怎解?謝謝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300*10%=30

【用戶】Rita Jui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依遺贈稅法第25條:101 4/1贈與長子時贈與稅=(280萬-220萬)*10%=6萬1.....

【用戶】Susan Hsieh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此題怎解?謝謝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300*10%=30

【用戶】Rita Jui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依遺贈稅法第25條:101 4/1贈與長子時贈與稅=(280萬-220萬)*10%=6萬1.....看完整詳解

【用戶】Ya Li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30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