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其救濟之方法應於送達後或受通知後幾日內為之:
(A)十日
(B)二十日
(C)五日
(D)三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9793
統計:A(602),B(104),C(55),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示送達

用户評論

【用戶】林嘉德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百四十條 (書記官處分之送達及異議)①  法院書記官所為之處分,應依送達或其他方法通知關係人。②  對於法院書記官之處分,得於送達後或受通知後十日內提出異議,由其所屬法院裁定。

【用戶】林佳霖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GAIN!

【用戶】Mou Zz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240條 (書記官處分之送達及異議)法院書記官所為之處分,應依送達或其他方法通知關係人。對於法院書記官之處分,得於送達後或受通知後十日內提出異議,由其所屬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