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警方人員對於犯罪嫌疑人製作警詢筆錄時,請犯罪嫌疑人之選任辯護人觀看無聲閉路電視,使犯罪嫌疑人之選任辯護人無法聽聞警訊內容,有無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3885
統計:A(20),B(16),C(110),D(5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服務-應先予撤職

用户評論

【用戶】YS Ya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 (2)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4)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用戶】Yiting Hs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2項&第4項規定,公務員違反上述規定者,應先予撤職。依司法院37年6月21日院解字第4017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所謂「先予撤職」,即係先行停職之意,撤職後仍應依法送請懲戒。

【用戶】黃蔚婷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服務法上用詞是"先予撤職" 但司法院院解為"先予撤職=先予停職" 這還真令人頭痛! (選擇題 請照 法內用字 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