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都市計畫法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共設施保留地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徵收
(B)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以徵收當期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 時得加成補償之
(C)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D)依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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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Rui Ting Chan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 51 條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用戶】Rui Ting Chan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 51 條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用戶】小彤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都計§50-2...

【用戶】Che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優先交換B、非毗鄰

【用戶】Ka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想請問都市計畫法49 跟 土徵30  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據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