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勞基法第 32 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
一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A)8
(B)10
(C)12
(D)14。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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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C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勞基法第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