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行為人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然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以下何者合乎要件?
(A)深夜時段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B)四公里以上之隧道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十公里
(C)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D)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 0.03 毫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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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r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未逾0.02MG/L十二、駕駛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 值未逾每公升零點零二毫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十二 條第 十二 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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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未逾0.02MG/L十二、駕駛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 值未逾每公升零點零二毫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十二 條第 十二 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